现车辆租赁行业快速发展,视频网络平台“租车仔”名词频繁出现。然而车辆租赁存在较多法律风险,未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约定不明、车辆交付存在争议等,出租方与承租方间容易产生纠纷。尤其是豪车租赁成为一股热流,若豪车租赁发生纠纷涉及的金额较大,双方的争议更是难以协商,双方权益均需要保障,以下讲解关于车辆租赁的一些风险问题。
汽车所有人(出租人)的风险
- 承租人逾期还车、拖欠租金
双方的租赁合同已到期,原则上承租人应将租赁车辆返还出租人,但现实中逾期还车的情况不在少数。出租人超过租赁期限未归还车辆,不支付超期期间的汽车租赁费用,且所支付的押金不足以抵扣超期租金。出租人则需通过诉讼方式请求承租人返还租赁车辆和支付汽车租赁费用。
- 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出租人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虽然机动车所有人仅承担过错赔偿责任,但出租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造成侵权,受害人很大可能会将车辆所有人一并起诉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此时,汽车所有人(出租人)需提供证据证明其在管理车辆、选定汽车使用人中不存在过错,如不能证实,就存在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即便《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出租人完全不承担责任,也仅仅是承租人和出租人内部的约定,并不具有对抗第三人(受害人)。如判决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只能承担责任后再向承租人追偿。
三、车辆验收不充分,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将车辆归还给出租人,出租人接收车辆时,仅对车辆外观进行检查和验收,未发现有损坏,即向承租人返还押金。时隔数日,出租人再次使用车辆时发现车辆底盘有损坏,将车辆送往维修厂进行检修,产生修车费用。承租人主张出租人在接收车辆时已对车辆进行检验,确认无损坏,拒绝承担赔偿维修费。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承租人基于合同使用车辆,在租赁合同到期后自应返还,但租赁合同终止后,还可能存在主张损失赔偿的情形,因此在双方交接车辆时,应仔细检查车辆外观、发动机、电气等主要部件,确认车辆验收时车况符合双方约定,双方也可留存视频、照片、书面约定、维修票据等,防止发生争议。
四、车辆被非法抵押、转卖
承租人取得车辆后,车辆脱离出租人的控制,有可能面临较大的经济损失。承租人伪造车辆相关手续将车辆非法抵押、转卖,出租人无法联系承租人,无法定位追踪租赁车辆,或查找到租赁车辆后发现车辆已被抵押、转卖。该类纠纷涉及民事和刑事范畴,处理难度较大。
承租人的法律风险
一、押金不予退还
1、承租人接收车辆时应注意仔细检查车辆,通过拍摄视频和照片等方式记录车辆状况,签署车辆接收文件时应将车辆存在的损坏情况列明,避免租赁期结束以后,要求承租人对非租赁期间造成的损坏承担维修、赔偿责任,以此为由不予退还押金或扣除押金。
2、租车应去正规的租车公司,这样的公司车辆运作、管理规范,保险齐全,车况也好。汽车租赁的兴起,新的汽车租赁公司涌现,部分汽车租赁公司或平台运营并不规范,有的平台以收取押金为名吸收资金,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就跑路。如承租人支付较大额的押金,将无法保障顺利退还。
二、赔偿责任
承租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自身发生损害,承租人也需要就其自身不存在驾驶过错或者车辆管理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证不能,也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如果车辆仅仅购买交强险,那么作为使用车辆的承租人,就要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外对损失进行赔偿。
签订租赁合同时,应仔细阅读租车须知和合同条款内容,此外还需了解车辆的投保情况。仔细查看租赁车辆的用途,看是私家车还是租赁车辆。如果是私家车,出现意外时,商业险将不进行赔付。
三、车辆存在安全隐患
选择正规的租赁公司,尽量选择安全装备齐全的车、车况较好的车辆,避免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身损害,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