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疫情后我国旅游业急速反弹的一年,文化和旅游部在今年4月发布统计信息:根据国内旅游抽样调查统计结果,2023年一季度,国内旅游总人次12.16亿,比上年同期增加3.86亿,同比增长46.5%。国内旅游收入(旅游总花费)1.30万亿元,比上年增加0.53万亿元,增长69.5%。
现在暑假已经开始,又是一个出游旺季。根据携程、同程、途牛、驴妈妈、飞猪、去哪儿和春秋等知名旅游企业的预订数据、前瞻报告等综合信息,第一财经在6月底就已经作出预测:2023年暑期旅游市场热度有望全面超越2019年同期。另外,众信旅游集团近日发布暑期旅游趋势分析报告,预计2023年暑期国内订单总额将创历史新高,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或超2倍以上;而出境游整体市场预计约能恢复到疫情前30%左右,从10天延长至12天以上的产品成为市场主流;从近期报名情况分析,国内游人数和出境游人数各占比50%,二者营业额占比约为3.5:6.5。
旅游能放松身心,增长见闻,获得不同的生活体验,是青少年度过暑假时光的一个上佳之选。广之旅结合超过3000份用户调查问卷以及各项大数据,发布了《2023年暑期旅游市场趋势报告》,该报告显示超过7成受访者有暑假出游计划,同行人为“18岁以下青少年及儿童”的占比高达9成。
暑假出游热情高涨,除了安排好行程、备好必需的行李外,还可以带上律师给的法律小Tips,让自己的旅途更安稳。
一、跟团游的权利保障
1、禁止旅行社低价引流、强制购物。《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2、旅游者中途不愿或无法继续行程的,有权与旅行社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行社以景点人流太多为由临时变更行程,应承担违约责任。《旅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4、转团、拼团必须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游法》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5、旅游者自由活动期间,并不免除旅行社的义务。《旅游法》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
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二、出境游的法律提示
1、携带货币的限额(见《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8号》《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出入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20000元;携带外币现钞免申报额度为等值5000美元。
2、跟团出境游,领队对目的国相关法律有说明义务。《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旅游团队领队应当向旅游者介绍旅游目的地国家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并尊重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3、自由行,注意各国的“奇怪”规定,例如:
(1)意大利威尼斯禁止喂广场上的鸽子。
(2)德国禁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没油。
(3)希腊雅典卫城古迹禁止穿高跟鞋。
(4)丹麦禁止在公众场合带面具、面纱等蒙面物。
(5)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禁止放风筝。
(6)西班牙巴塞罗那禁止在海滩、泳池之外的地方穿泳装或光膀子。
(7)加拿大安大略省禁止爬树。
总之,大家除了可以依法维护自己作为旅游者的权利,还应当在旅途中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景区的管理规定,照看好老人和小孩,注意避免从事危险的活动,这样才能收获一次愉快的暑假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