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辞退员工,但是要求他签自愿离职书,理由是被辞退会“不好看”,影响员工找新的工作,影响面试通过。
先不论被辞退会不会影响找新工作,但是签了自愿离职书,员工可要亏了一大笔钱。今天讲讲这个辞退时候常常出现的N、N+1、2N,一篇文章让你读懂这三个金额的区别。
N是指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比如说在公司工作了五年,那N就是5。如果公司辞退员工,就要其5个月的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假设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1万,那公司就得补偿员工5万块。
如果只是工作了不到半年,那N只算0.5,也就是补偿5千。
N+1中的1是代通知金。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没有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要辞退员工,那他们就是补偿员工N+1个月的工资。而这个1,不是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上个月的应发工资。
以上讲的都是合法解除合同公司要给我的补偿,而2N则是赔偿。为什么是叫赔偿,因为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了。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工作了5年、月平均工资1万来举例,公司就要赔偿员工2乘以5乘以1,那就是赔偿10万元。
如果明明是被辞退却签了自愿离职书,变成了员工自愿辞职,那就没办法要求公司补偿或者赔偿,损失了可不是亿点点。
特殊情形
是不是工作了30年,那N就必定是30呢?有可能是,也有可能不是。
与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挂钩,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形:如果员工的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N最多只能是12。
举一个例子:
老员工罗大爷兢兢业业在公司工作了30年,月工资15000元。但是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为4000元,因为超过了三倍工资(4000*3=12000元<15000元),所以N最多计算为12。
如果罗大爷被开除了,公司要求他在一个月后离职,那经济补偿金N就是——15000×12=180000元。
如果罗大爷被开除,要求他立即收拾包袱走人,那公司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N+1——180000+15000=195000元。
如果罗大爷被违法开除,公司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2N——180000×2=360000元。
当然了,如果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及经济赔偿金的时候按照最低工资计算,而不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